****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机 关)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工作,特订立如下责任目标:
1、执行政策法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5分)
2、安全组织:落实安全工作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网络健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每月排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10分)
3、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与县局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坚持与承揽粮油搬运、水运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在明确安全教育责任的同时,签订明晰的安全协议。(10分)
4、安全保证金:按规定要求,足额、按时上缴安全生产保证金。(10分)
5、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10分)
6、特殊工种:建立特种岗位台帐,持证上岗率达100%。(10分)
7、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10分)
8、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订预案,并将整改情况和预案书面反馈。(10分)
9、落实安全值班保卫制度。节假日坚持值班保卫,遇有情况及时报告。(10分)
10、安全台帐: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台帐记录及时、清楚、详细。(10分)
11、情况报告:凡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汇报的情况,必须同时向主管局汇报。(5分)
说明:
总分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篇2:z广场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z广场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安全维护zz广场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促进zz广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特签订20**年消防与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租户单位负责人。
二、zz广场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各租户在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zz广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体租户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维护zz广场的消防与安全。
四、实行业主防火、安全责任制,业主或租户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自己工作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及出口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能损坏广场的公共消防设备,为各楼层配置灭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
六、租户室内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雷管、炸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zz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及乱拉、接电线。
八、不能在广场内公共场所燃烧纸张、杂物等废弃物品。
九、租户需要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十、租户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电话8***9,内线8**〉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十一、zz广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指导下进行。
十二、广场内各单位、租户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维护zz广场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定团结。
十三、zz广场进出口设有门岗(大堂岗、西门岗、南门岗等)执勤点,进出广场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保安员的询问和检查。
十四、各租户雇请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保安岗登记,租户应教育雇请人员遵守治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其违法的连带责任,不得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主动举报。
十五、租户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如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有责任上前询问,并向物业公司报告。
十六、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及淫秽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进入zz广场。
十七、未经许可,不得在广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八、严禁在zz广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卖淫嫖娼,吸、贩毒等。
十九、租户应提高警惕,及时报告治安隐患或可疑情况,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物业管理公司报告,并保护现场,协助处理。
二十、违反上述条款,一切后果或损失由租户、责任人承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租户单位(签章): 物业公司(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中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中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正常的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现与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教育责任状:
一、所有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触摸插座,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器,在宿舍内点明火。
二、学生上学、放学时不得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车,过马路或遇到危险地段要下车推行,遇到大雾或雨雪等恶劣天气要慢行,不脱把骑车、搭肩骑车。
三、所有学生外出游玩或住宿生往返学校时,必须乘坐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得乘坐超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危险系数高的车辆,更不得自己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四、住外学生必须由学生家长本人亲自陪读(父亲或母亲,其他人无效),并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没有家长陪读的不得私自在外住宿。
五、任何学生都不得进入“三室二厅一吧”等娱乐场所。
六、保管好贵重物品,任何学生随身携带的零花钱不得超过50元。
七、在没有老师、家长带领的情况下,不得下河游泳或外出活动。
八、不得在各楼层的楼道、走廊内追逐嬉闹,不得在楼顶上纳凉、睡觉。
九、不购买小摊贩出售的“三无”食品和霉变食品。
十、不跟随陌生人离开校园。
十一、不接收陌生人给予的糖果、食品或钱物。
十二、不得将水果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校园,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十三、所有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发生打架等校园暴力事件。
以上责任状,由班主任与学校签订。希各班主任教育到位并自觉遵守,严格监护。如果教育不到位的或班主任监护不力的,其后果由班主任负责。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一份由班主任保管。
学校(签章) 教务处(签章)
班级 班主任(签章)
20**年4月12日 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