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图书馆会议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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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图书馆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图书馆的工作任务,履行图书馆的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馆长办公会议

  馆长办公会议是馆领导和有关部室负责人共同讨论和处理馆内日常工作的会议。不定期召开,由馆长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馆长办公会议主要讨论与处理以下问题:

  1.研究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2.讨论全馆性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决定馆内业务、行政、人事、财务、保卫、后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审议各部(室)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部(室)工作汇报。

  5.讨论决定图书馆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6.检查全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7.讨论全馆性规章制度。

  8.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馆务会议

  馆务会议是布置与讨论全馆业务、行政工作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馆长主持,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并负责记录。馆领导及党、团、工会、各部(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馆务会议主要讨论如下问题:

  1.传达与学习上级党委及领导机关下达的文件和指示。

  2.审议全馆性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及工作总结。

  3.交流各部的工作经验。

  4.审议全馆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5.讨论馆内建设及有关业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改变问题。

  6.审议干部培训及职称评定工作。

  7.学习、交流图书情报工作经验及科研工作成果。

  三、部务会议

  部务会议是各部(室)布置与讨论本部门工作的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部(室)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主要内容如下:

  1.传达并讨论馆党支部及馆领导有关指示;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讨论与落实全馆工作计划中本部(室)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3.讨论并通过本部室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交流所属部门各工作环节的工作经验。

  5.协调处理本部门各工作环节中的问题。

  6.审定本部门工作中遇到的评奖等级,同时提出各级评奖名单。

  7.讨论本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改革的措施。

  四、全馆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是馆长负责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民主意识,帮助馆长搞好图书馆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馆长的工作报告;图书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算、改革方案、重要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重大问题。

  2.对图书馆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评议、推荐图书馆各级领导干部,促进图书馆廉政建设,提高图书馆科学管理水平。

  4.职工大会由馆全体职工参加,由馆办公室负责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由馆长或副馆长作工作报告。

  5.除特殊情况外,职工大会每学期分别于开学和期未召开两次。

篇2:学院图书馆工作规程

  学院图书馆工作规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2年2月21日下发的《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之规定,结合我校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图书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工业学院图书馆工作规程》。

  1.图书馆的性质与任务

  第一条 xx工业学院图书馆是我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我校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我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第二条 图书馆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人类科学文化优秀成果,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我校政治思想教育、教学、科研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各种文献资料,形成具有我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二、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对新到馆的文献资料进行登记、分编、加工、报导。

  三、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四、合理组织馆藏,加强文献的管理和保护,有计划地进行文献资料的复审、清点、剔除工作。

  五、开展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六、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师生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应用现代化设备与技术,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与服务水平。

  七、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八、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九、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十、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理论水平。

  2.图书馆的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第三条 图书馆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四条 图书馆设馆长一人,副馆长一人。

  第五条 图书馆实行逐级负责制,即馆长负责全面工作,部室主任对馆长负责,一般工作人员对部室主任负责。

  第六条 图书馆按照图书、期刊、电子资源三大文献系列,采用“一条龙”式的管理模式,设置一室六部。分别是:图书馆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期刊部、参考咨询部、信息技术部。

  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图书馆政务管理、党务事务、业务协调、消防安全等工作。

  采编部负责中外文图书的采购、征集、验收、登录、分类、编目加工和编制新书通报等工作。

  流通部负责发放借书证、读者登记、图书借还、补办借书证、读者咨询等工作。

  阅览部负责书库管理、图书典藏、书库的图书更新、指导读者阅读、维持阅览室秩序等工作。

  期刊部负责全馆报刊的选订、补缺、登到、报刊管理及读者管理工作。

  参考咨询部负责情报资料的收集、加工、开发、提供与情报交流工作,并为教学和科研开展参考咨询服务,承担新生入馆教育、数据库培训、馆内职工培训及文献检索课教学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全馆现代化设备配备、安装、管理与维修工作;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数据库维护、备份;开展电子阅览、复印、刻录及声像服务工作。

  第七条 馆长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研究图书馆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馆务会议每周一次,研究讨论图书馆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门会议由各部组织,本部工作人员共同研究讨论本部存在的问题,并对前一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统计;图书馆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由馆长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述职报告,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交流。

  第八条 图书馆设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一名、支部委员4名。党支部在图书馆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共青团的工作。

  3.工作人员、经费与设备

  第九条 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党政人员和技术工人。

  第十条 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图书馆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应保证为图书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学过本校各专业的应占40%以上;图书情报专业或受过图书情报专业技术培训一年以上的应占30%以上;计算机、外语、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0%;其它专业占10%。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占60%。

  第十三条 图书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比例为2∶4∶4。

  第十四条 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校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

  第十五条 学校应保证图书馆经费的投入,并根据书刊价格的涨幅逐年增加。文献购置费在全校教育事业费中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为图书馆添置复印、缩微视听、计算机等设备和家具,其购置费由学校教学设备费中开支。

  第十七条 学校应保证图书馆的馆舍条件,不应随意挪作他用。

  4.图书馆的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国内外各种文献,逐步形成具有我校专业特色的馆藏体系。本校专业的文献量应占70%以上,对连续出版物的收藏要保持其完整性和系统性,注意收藏本院出版物和学术文献。

  第十九条 有计划地进行馆藏文献清点与剔除工作。

  第二十条 新到馆的文献及时分编入库,投入流通。外文图书滞留期不超过四周,中文图书不超过两周,现刊不超过两天。

  第二十一条 采用《中图法》第四版分类文献,用著者号区分同类文献;依据国家标准著录文献;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标准化与自动化。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设有文学艺术阅览室、理工ⅰ阅览室、理工ⅱ阅览室、社会科学阅览室、外文阅览室、密集书库、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8个阅览室。馆藏图书一律按分类排列。

  第二十三条 开馆阅览时间每周不少于92小时。节假日亦应保证一定的开馆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第二十四条 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

  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

  通过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阅读辅导;通过开设“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以及其他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参考咨询、文献信息定题检索、课题成果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最新文献报导等信息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

  第二十六条 图书馆应尽可能的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图书馆应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规定考核办法,并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十八条 加强业务统计工作,注意工作数量和工作效果。

  第二十九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航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网上资源及数据库的服务等网络服务。

篇3: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本馆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并实行安全责任制。

  2.各阅览室、各楼层及楼梯间,闭馆前必须全面清查读者是否全部离馆,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注意有无烟头、火种。若发现线路及设备不正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有关部门。

  3.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本部门每一个人,消防器材定点定人。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无火警火灾发生。

  4.下班前各工作间、阅览室、书库等,都要关灯,切断库内电源,关窗锁门。

  5.根据天气情况开窗通风,开窗时要拧紧支撑。根据室内光源情况开关灯,要注意节约能源。

  6.注意检查电、水源,水龙头要关好,发现卫生间、暖气及其他地方漏水时要及时报修。

  7.贵重物品要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较大数额的现金下班前必须存入银行。

  8.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作为责任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予以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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