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砂石料运输合同范本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建筑砂石料
第二条 碎石方车辆运输到承运方指定施工现场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砂石料买价),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和砂石料买价。
第三条 结算方式:第一个月由承运方垫付材料费和运费;第二个月结束后,托运方在得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后,5天内对承运方上月的运费和材料费按50%结算,以此类推结算。
第四条 货物到达地点:其中水井湾至四方井2.6公里、盘家屋基至窝坡山0.87公里、罗子堂至竹林湾1.13公里、龙洋矿山至白果湾
2.2公里、黄秧坪至龟榜上3.41公里;香菇基地人行便桥和人行便道。
第五条 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材料的规范质量要求及材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a.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货单。
2、承运方的责任
a.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行解决承担。
d.承运方若中途不再按托运方要求运输的,托运方有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承运方的材料款和运费。
e.承运方须提供砂石料发票和油发票给托运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两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建筑垃圾清洁运输合同
建筑垃圾清洁运输合同
类别:外运
甲方:上海**物业有限公司刊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管辖的物业区域 提供日常装修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自愿协商如下:
第二条: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周期以《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认真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限为年。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督促装修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袋装化,并运至物业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甲方提供合适的建筑垃圾堆放点,www.pmceo.com保证物业区域内运输路线的畅通。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为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5.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6.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积极采纳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投诉。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场所作业,员工在作业现场管理上受乙方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乙方和甲方双重管理。
3.认真执行《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出场,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达到卫生质量,使业主与用户满意。
4.乙方在 物业现场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数不少于人。
5.乙方派住的员工按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产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管理,如日常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包的清运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清运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清运范围内的情况,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运工作中未达到清运的质量标准(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清运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清运服务费的150元-300元。发生清运不及时或质量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业主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清运服务费的300元。
9.乙方在进行清运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甲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各种设施、设备。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业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地工作,如需变更,由双方协商确认。
12.乙方在作业中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14.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但不得影响正常的清运工作,人员需从乙方公司另行调入,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具) 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务人员如有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1.费用结算:
1.1.乙方按每车¥ 元价格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1.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行:
银行账号:
2.付款方式:
2.1. 第一次于 年 月日支付乙方40%费用,共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