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考评工作的通知 -凯发一触即发

1258

  关于员工考评工作的通知

  零部件制造各单位:

  为了促进员工不断进取创新,改进工作不足,创造最优绩效,公司领导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体员工考评工作。现将考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员工考评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单位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考评方式为填写《员工绩效考评表》进行百分制考核,技术、管理、后勤人员还应另附考评期内主要工作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情况。

  3.各单位对考评工作必须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考评工作。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相对的公平、公正,被考评对象应认真地、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单位领导可组织班组长、骨干等人员进行集体考评。在考评工作中严禁对员工不负责任、马虎了事或打击报复。

  4.考评结束后,各单位领导应将考评结果与被考评对象进行沟通,使被考评对象明确自己所取得的成绩,了解自己尚存在的不足,以利于员工确定工作努力方向。

  5.各单位必须在****年8月3日前完成考评工作并将考评表报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

  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篇2:物业财务员工绩效考评实施规程

  物业财务员工绩效考评实施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各岗位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员工周检工作。

  3.2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财务部主管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财务部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出纳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财务部的下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a)《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

  d)《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e)《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2收费员日常工作应符合财务部下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a)《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

  d)《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3会计每日的日常工作应符合财务部下列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求:

  a)《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

  d)《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e)《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f)《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g)《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4仓库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符合财务部的下列标准作业规程:

  a)《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物品验证标准作业规程》;

  c)《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5财务部各岗位员工必须按《财务部员工培训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培训上岗。

  4.1.6财务部主管及会计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7财务部各岗位员工除应严格按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2.1绩效考评由日检、周检、月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的《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2.2出纳、仓库管理员、收费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执行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20分);

  b)工作效果(满分20分);

  c)工作时效(满分10分);

  d)培训质量(满分10分);

  e)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20分);

  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财务部主管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会计、出纳/收费员考评扣分细则。

  a)执行标准作业规程质量考评扣分细则。

  --会计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要求工作的,每次检查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20分。扣完为止。

  --出纳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5-20分。扣完为止。

  --收费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评分项1-2分;严重违规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5-20分。扣完为止。

  --仓管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规的扣减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5-20分,扣完为止。

  b)公司/管理处收费处员工,不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作业规程,而影响工作效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影响扣减1-2分;严重影响的,每发现一项扣减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扣减6-20分,直至扣完为止。

  c)收费员不按财务部的时效要求工作,不能在规定时效内完成工作的,每发现一次一般违规,扣减"工作时效"栏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d)财务部员工必须按《财务部员工培训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e)收费员不按《公司机关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管理处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工作,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何发现次般违规,扣减对应栏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f)财务部员工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贡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4.3.2财务部主管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严格按财务部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操作要求、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一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日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一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

  --属培训末到位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

  --属白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

  --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扣分;

  --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

  --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

  --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

  --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b)财务部主管在日常的财务审核工作中,达不到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

  c)财务部主管、会计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

  d)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失职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

  4.3.3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走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4"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3.1、4.3.2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5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6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财务部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篇3:企业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0802-04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 年功工资总额 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 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 04 年 5 月 30 日

  版本号: g-a 受控(编号/章):

  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