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井规范化管理细则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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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井规范化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通过对各类管道井实施全面且细致的管理措施,旨在为管道井内的设施与设备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物业区域内的正常运作与居民安全。

  1.2 本管理办法明确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所管辖的全部区域内的各种类型管道井,包括但不限于水管井、强弱电井等,确保每一处管道井都能得到有效管理。

  1.3 所有从事工程巡检、维护工作的人员,以及在管道井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管道井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2 管道井管理

  2.1 管道井(涵盖水管井、强弱电井等)应设置醒目的标识,以便于识别与管理。同时,各楼层管道井在无人作业时,必须确保闭门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管道井的安全。

  2.2 工程部应承担起管道井钥匙管理的责任,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管道井钥匙,必须履行严格的借用手续,确保钥匙使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2.3 管道井应始终保持整洁、清洁、干燥的环境状态。为此,需每季度对管道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并详细记录清洁情况,形成“设备机房清洁记录”,以便于追踪与管理。

  2.4 若外单位人员需参观管道井,必须事先获得批准,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打开管井进行参观,确保参观过程的安全与秩序。

  2.5 非工程部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管道井。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必须事先获得工程主管的同意,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记录进入时间、人员及事由,以便于后续管理与追溯。

  2.6 管道井的门口以及管道井内的设施、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与处理。

  2.7 所有获准进入管道井的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和汗衫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工程维护人员在巡视、保养、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有效的绝缘工作鞋,确保自身安全。

  2.8 管道井应满足防水、防火、防潮、防小动物的要求。穿过管井内外的洞口应及时堵塞,通风口应用铁丝网进行防护,防止小动物进入。同时,应保持管井门锁、照明和通风设施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和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管道井的正常运行。

  2.9 管道井内不得随意排线和安装其他无关设备。如有需要,必须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的同意,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与布线。所有电缆必须经桥架过楼层,并规范固定,所放电缆必须编号备案,严禁私拉乱放,确保管道井内的线路清晰、有序。

  2.10 管道井内严禁吸烟,以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管道井内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报批后监护的动火规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与可控。

  2.11 管道井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正确且明晰,以便于人员识别与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阀门、开关状态,不得随意变动和移走警告标识和指示标识,确保管道井内的操作规范与安全。

  2.12 在执行上级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和工作任务后,相关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包括操作时间、内容、结果等,以便于后续追溯与管理。

3 日常巡查管理

  3.1 管道井的日常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由工程部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他们应熟悉管道井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并严格遵守巡查的规章和规程,确保管道井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3.2 运行、维护人员应全面掌握管道井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并严格遵守巡查的规章和规程。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自身及管道井的安全。

  3.3 运行、维护人员应每季度对所有管道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巡检结束后,应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上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4 在巡检过程中,应仔细检查管井内的水管、水阀开启、关闭状态是否正确,各种管道连接是否紧密、自动排气阀是否漏水,排水地漏是否通畅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3.5 应检查管井内的电气控制柜开关自动、手动位置是否正确,各种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显示。如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排查与处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6 管道井内所有风管保温、风管连接处和风阀应连接牢固紧密,无松动或脱落现象。同时,应保证风阀全部开启、风管无漏风等工作正常,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

  3.7 对发现管井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如水管井长期潮湿但无明显漏水现象、开关三相电源运行电流不平衡等,应及时进行检查与修理,并报告班组长、主管,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8 巡检时应仔细查看各开关控制柜主开关、接触器等有无橡胶、塑料、棉织物的焦味,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接触器的电磁声响是否正常。同时,应检查所有电缆桥架盖板是否完整无缺,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9 在巡检过程中,应及时给主要阀门丝杆加润滑油,以减少磨损并延长使用寿命。同时,应紧固松动的螺栓,确保管道井内设施的稳固与安全。

篇2:消防泵房规范化管理细则

  消防泵房规范化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实施消防泵房的有效管理,旨在为泵房内的各类设施与设备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进而有效预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1.2 本管理规定严格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所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消防泵房,确保其运行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与规范。

  1.3 所有参与变配电值班、维修工作的人员,以及在消防泵房范围内执行相关任务的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确保消防泵房的安全运行。

2 消防泵房管理

  2.1 消防泵房应设置醒目的设备机房名称标识,并明确标注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的警示信息。同时,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在无人作业时,泵房门处于闭锁状态,以保障泵房安全。

  2.2 消防泵房应维持整洁、清洁、通风且干燥的环境。每日需对泵房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设备巡检表”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每周还需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并形成“设备机房清洁记录”,以保持泵房的良好状态。

  2.3 严禁在消防泵房内进行会客活动。非值班与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泵房。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需事先获得工程主管的同意,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需在“值班日志”上做好相应记录。

  2.4 所有获准进入消防泵房的人员,必须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或汗衫进入。变配电值班与维修工作人员在巡视、保养或操作时,严禁穿短袖衫或短裤,必须穿着工作服与有效的绝缘工作鞋,以确保个人安全。

  2.5 消防泵房应满足防水、防火、防潮与防小动物的要求。穿过室内外的洞口应进行堵塞处理,通风口与窗户应使用百叶窗与铁丝网进行防护,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同时,需保持机房门锁、门窗、照明与通风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

  2.6 消防泵房内不得随意排线或安装其他无关设备。如有需要,必须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的同意,并确保安装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与规范。

  2.7 消防泵房内严禁吸烟,需配备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与完好的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2.8 消防泵房内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报批后监护的动火规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9 消防泵房内的各种标识应齐全、正确且明晰。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开关状态,也不得随意变动或移走警告标识与指示标识,以确保泵房内的操作与安全提示清晰明了。

  2.10 在执行上级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与工作任务后,相关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以便后续追溯与核查。

  2.11 为杜绝污染隐患,消防水池与水箱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洗。同时,消防泵、喷淋泵与污水泵在正常情况下应置于自动位置,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

3 日常巡查管理

  3.1 消防泵房的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由变配电值班与维修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泵房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及时维护。

  3.2 变配电值班与维修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泵房设备的结构、性能与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巡查的规章与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泵房设备的安全运行。

  3.3 变配电值班工作人员应每天对消防泵房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巡检结束后需在“设备巡检表”上填写详细的记录。班组长则需每周检查一次并签字确认,以确保巡检工作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3.4 在巡检过程中,应仔细检查消防泵房内所有管道接头与阀门,确保其无渗漏水现象。同时,还需检查消防水泵、喷淋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湿式报警阀动作与压力表等情况,以确保泵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3.5 应定期检查消防水池自动补水阀的情况,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透气管与溢流管应使用金属纱网进行包扎,以防止杂物掉入水箱中,影响水质与泵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3.6 消防泵应每月进行一次自动与手动操作试机,并填写“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以确保消防泵在火警时能够正常启动,为消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7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不正常现象,如泵体工作时振动强烈或产生不正常噪声、机械密封漏水、运行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等,应及时进行检查维修,并报告工程主管,以便及时处理与解决。

  3.8 设备操作通道与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电缆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桥架及泵房内应无漏水现象,以确保泵房设备的安全运行与人员的通行安全。

  3.9 主开关与接触器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同时查看有无橡胶、塑料、棉织物的焦味,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接触器的电磁声响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与报告。

  3.10 为防止水泵机械密封抱死,变配电值班与维修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应在断电状态下手动转动电机叶轮,同时及时给水泵排气、加润滑油、紧固松动的螺栓,以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行与延长使用寿命。

篇3:辖区管道井管理规定

  辖区管道井管理规定

  1总则

  1.1通过对各种管道井的管理,保证管道井内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本规定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管道井。

  1.3凡从事工程巡检、维护人员以及涉及管道井范围内有关工作时应按本规定执行。

  2管道井管理

  2.1管道井(含水管井、强弱电井)应有明显的标识;各楼层管道井在无人作业时,应闭门上锁。

  2.2工程部负责管道井的钥匙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使用需履行借用手续。

  2.3管道井应保持整洁、清洁、干燥的环境,管道井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清洁,并形成“设备机房清洁记录”。

  2.4任何外单位参观管道井需得到批准,方可打开管井参观。

  2.5非工程部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管道井,如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必须得到工程主管的同意方可进入,同时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2.6管道井的门口以及管道井内的设施、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2.7所有获准进入管道井的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和汗衫;工程维护人员巡视、保养、操作时,严禁穿短袖衫、短裤,要穿工作服和有效的绝缘工作鞋。

  2.8管道井应符合防水、防火、防潮、防小动物的要求,穿过管井内外的洞口应堵塞,通风口应用铁丝网防护,以防小动物进入;保持管井门锁、照明和通风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和故障应及时修理。

  2.9管道井内不得随意排线和安装其他无关设备,如有需要必须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同意;所有电缆必须经桥架过楼层,并规范固定,所放电缆必须编号备案,严禁私拉乱放。

  2.10管道井内严禁吸烟,管道井内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报批后监护的动火规程。

  2.11管道井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正确明晰,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阀门、开关状态,不得随意变动和移走警告标识和指示标识。

  2.12在执行上级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和工作任务后,应认真进行记录。

  3日常巡查管理

  3.1管道井由工程部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日常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

  3.2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管道井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遵守巡查的规章和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3运行、维护人员应每季度巡检所有管道井一遍,巡检结束后应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3.4应检查管井内的水管、水阀开启、关闭是否正确,各种管道连接、自动排气阀应没有漏水现象,排水地漏应是通畅状态。

  3.5应检查管井内的电气控制柜开关自动、手动位置是否正确,各种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

  3.6管道井内所有风管保温、风管连接处和风阀应连接牢固紧密;应保证风阀全部开启、风管无漏风等工作正常。

  3.7对发现管井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如水管井长期潮湿但无明显漏水现象,开关三相电源运行电流不平衡等,应及时检查修理,并报告班组长、主管。

  3.8巡检时应查看各开关控制柜主开关、接触器等有无橡胶、塑料、棉织物的焦味,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接触器的电磁声响是否正常;所有电缆桥架盖板应完整无缺。

  3.9在巡检时应及时给主要阀门丝杆加润滑油,紧固松动的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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