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 -凯发一触即发

5495

  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7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院校目标,健全适应学校发展的岗位聘用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分类设岗、优化结构;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突出重点、兼顾公平。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与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校教师系列岗位(含辅导员岗位)和辅助系列岗位,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岗位为主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四个职级,每个职级内又分为若干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专业技术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高校教师系列最高设置二级教授岗位,辅助系列最高设置辅助四级岗位。

  (1)高校教师系列岗位

  高校教师系列岗位是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该类岗位设在二级学院。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要求不同,教授四级岗位分为三种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

  ①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岗位:是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岗位,是教授岗位的主体类型。其职责是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高水平研究任务并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

  ②教学为主型教授岗位:是指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岗位。其职责是承担并高质量完成课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科研为主型教授岗位:是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的岗位。其职责是承担科学研究工作,产出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同时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

  高校教师系列中的辅导员类岗位(简称辅导员岗位)单独设置。辅导员岗位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岗位,设置在各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

  (2)辅助系列岗位

  辅助系列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会计、审计、出版、卫生等系列岗位,由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在相关部门单位。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九级管理岗位。岗位设置中涉及学校各级领导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3个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竞聘岗位设置数量

  岗位设置数量实行动态管理,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并在岗位竞聘前予以公布。

  四、聘用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聘用制人员)均应参加岗位竞聘,其中,试用期内的教职工不在本次聘用范围,待试用期满后,学校按《xx师范学院新入职教职工管理办法》(xx师院政人字[2019]16号)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聘用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上一次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基础依据,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报同等级及以上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只能申报原任岗位等级以下的岗位。岗位竞聘具体条件在每次岗位竞聘前予以公布。

  (二)聘用办法及有关规定

  1.岗位聘用在学校设定的岗位数量、类别、等级内进行,学校分类别按岗位等级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竞聘。

  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岗位、辅导员岗位、教辅系列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竞聘。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不含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内组织竞聘。管辅部门兼任管理岗位的教师,符合教师岗位申报条件的,应归口到各学院申报相应教师岗位。

  2.教职工应依据岗位申报条件、结合聘期考核目标要求和个人水平能力参与相应岗位的竞聘,学校根据岗位数量、个人思想政治、品德作风、工作表现、学术业绩等情况,确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人选。

  其中,各专业技术岗位学术业绩分类、成果等级要求、量化赋分办法等均参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成果等级按《xx师范学院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xx师范学院教学学术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xx师范学院文学艺术类创作实践成果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予以认定。

  3.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人员及各学院辅导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竞聘辅导员岗位。

  4.教职工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兼职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5.经学校批准在外进修、工作的人员,应参加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逾期未归或擅自离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6.聘用岗位一经确定,除非因岗位晋升或学校统一岗位调整,聘期内学校不受理个人岗位变更申请。

  7.聘期内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职级的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按对应职级最低等级岗位予以聘用,聘期按学校规定执行。聘期内申请平转到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按相应系列同等级岗位予以聘用,聘期按原岗位剩余聘期执行。

  六、聘用工作组织

  (一)组织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聘用工作。

  2.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岗位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价,提出拟聘用人选。

  3.成立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1)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各级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岗位、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讲师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用组织工作。

  (3)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辅导员岗位的聘用工作。

  (4)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5)各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各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教职工代表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专职教师占比不低于50%),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含本学科的兼职教师)讲师及以下岗位的聘用工作。

  (四)聘用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学校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期工作目标、聘期考核办法等。

  2.个人申请。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个人意愿,向本部门单位(归口学院)提出相应岗位申请,提供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各部门单位(归口学院)审查申报人员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4.评价推荐。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业绩评价、综合评价,形成推荐意见。

  5.评议投票。学校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进行投票,提出拟聘用人选。

  6.审核拟聘人选。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聘用结果并报人社厅备案。

  8.签订聘用合同。省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后,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参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管理和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篇2: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按照矿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工资统发组、集中支付组、代管资金核算组、综合管理组,各组按照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会计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确保财政国库支付高效运行。

  第二条 主任岗位职责

  中心主任在区财政局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区财政局局长负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财政国库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建立健全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的实际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负责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对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4、抓好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质量;

  5、定期向区财政局局长汇报中心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

  6、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控制中心经费开支,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依法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

  8、完成区财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副主任岗位职责

  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搞好中心各项工作,对中心主任负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督促、检查并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

  2、负责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3、组织大厅正常运行,带头执行并落实中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支持中心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处理好大厅各柜组、代理行、服务单位的关系;

  4、组织召开业务例会,研究解决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促进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

  5、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6、做好主任授权的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第四条 总会计岗位职责

  1、主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及电算化工作;协调财政信息中心和软件服务公司解决大厅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业务问题,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平稳;

  2、审核大额资金支付业务,负责大厅与代理行、金库、财政国库的日对账、日清算、日结报工作,掌握大厅各类资金收付情况,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3、督促大厅月结账、月对账、月报表制度的落实,审核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出月报表,提供各类资金支付信息;

  4、做好主任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资统发组职责

  负责全额预算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工资的计算、工资支出计划申请及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各类社保缴费。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岗位,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负责财政统发工资整体业务,加强与人社、财政相关股室的协调,确保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准确无误;

  2、审核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变动原始资料,建立工资统发人员变动台帐;

  3、审核汇总形成的财政统发工资汇总表、代扣款项明细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向财政业务股室办理工资支出计划的核批事项;

  4、负责职工工资查询,解答职工工资政策;

  5、办理职工调动工资介绍手续;

  6、提供财政统发工资相关信息。

  会计岗位责任:

  1、依据审核后的工资变动资料编制工资表,计算各类代扣款项,汇总形成财政统发工资汇总表,登记工资收支明细账;

  2、依据工资发放汇总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财政业务股室申请单位工资支出计划;

  3、依据财政下达的工资支出计划,审核生成《矿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提交支付岗复核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4、向单位会计室传送人员支出计算表、工资表;向个人提供工资明细单,负责职工工资查询;

  5、签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令;

  6、做好本核算组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集中支付组职责

  负责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审核受理支付工作,登记集中支付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结报支出并报告财政直接支付信息,向

  单位提供《计划支付结余明细》。设置受理岗、支付岗、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负责集中支付组整体业务,加强与财政业务股室、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对资金支付进行监控;

  2、保管国库集中支付银行预留印鉴,审核《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预算支出结算清单》、《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并加盖印章;

  3、协调代理行、金库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工作;

  4、编制集中支付凭证,登记集中支付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结报支出;

  5、与财政国库进行对账,向财政国库报送国库集中支付月报表,并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信息;

  6、协调代理行、金库办理退款业务。

  受理岗岗位责任:

  1、接收财政业务股室下达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据和分月用款计划数据并进行核对;

  2、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所附原始凭证填列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审批的项目支出计划和相关财务开支规定、所附原始凭证是否能真实完整反应经济业务事项、财务审批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等,受理、签章并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交支付岗复核支付;

  3、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表;

  4、向预算单位传递《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记账回单,并履行票据传递签字手续;

  5、负责与预算单位对账,月终结账日与支付会计核对预算单位支出数据,向预算单位提供《预算计划支付结余明细表》,并督出单位履行报表传递核对签字程序,确保集中支付信息准确无误。

  支付岗岗位责任:

  1、接收并复核受理岗提交的支付信息,复核内容包括:预算科目、资金性质、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付款金额是否与支付申请书列示内容一致;

  2、复核无误后,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与代理行零余额账户核对当日支出数据,打印《预算支出结算清单》、《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4、向代理行传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金库传送《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5、整理、分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第七条 代管资金核算组职责

  负责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发生的往来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财政统发工资代扣住房公积金、各类社保缴费、代征个人所得税、代征工程建设资金集中支付税款等资金的集中管理与支付业务,依据单位出具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办理代管资金收付款业务,登记代管资金收支明细账,定期与单位会计对账。设置会计主管、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出纳岗位,岗位责任如下: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

  1、建立财政代管资金分部门、项目收支总账及明细账,接受并核对单位资金收入信息,负责代管单位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核,确保代管资金运行安全无误;

  2、编制《财政代管资金资产平衡表》,审核并向单位提供《财政代管单位资金收支明细表》;

  3、负责与资金会计、单位会计对账,落实财政代管资金“月结账、月对账、月报表”机制,确保预算单位资金收支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代管资金数据真实完整。

  核算会计岗位责任:

  1、依据审核的单位代管资金收支凭证签发代管资金收付款指令;

  2、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代管资金收支明细账,编制《财政代管单位资金收支明细表》;

  3、打印、装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整理会计档案。

  资金会计岗位责任:

  1、受理并录入非税收入系统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款书,提交出纳岗核对收款;

  2、依据《银行入账通知书》登记单位资金收入信息,保管财政代管资金财务印鉴,复核签发的支票并加盖印章;

  3、登记代管资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与核算会计、开户银行进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做出调整;

  4、负责依据签发的支付指令审核网银划拨款项,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无误。

  出纳岗位责任:

  1、依据签发的收付款指令办理办理现金、转账收付业务;

  2、向区医疗保险中心、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网银支付代扣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3、管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并根据支票领用单、现金借款单,登记并办理支票、现金领取业务;

  4、对发出的支票、借出的现金进行催缴和收回;

  5、编制现金日报表,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日结。

  第八条 综合管理组职责

  负责中心后勤保障事务及大厅网络运行、系统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确保集中支付运行畅通。设置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综合文秘岗,岗位责任如下:

  系统维护岗位责任:

  1、负责中心软、硬件和数据的维护工作,设置系统运行环境,对硬件设备的更新、软件系统的升级、会计软件的二次开发等提出实施建议;

  2、协助中心总会计进行网络权限的分配;

  3、负责协调财政信息中心解决集中支付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实施重大项目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4、做好代管资金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5、经常检查工作场地的火警设施、消防器材、电源及线路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排除隐患;

  6、定期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完备,及时进行查毒、杀毒及安全系统检测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7、指导电算化操作人员进行正确操作和设备保养;

  8、做好中心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9、负责保管电算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办理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工作;

  2、对会计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防止损毁、散失和泄密;

  3、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定向中心内www.pmceo.com部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提供需要查阅的会计档案,办理登记手续;

  4、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向有关单位复制会计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

  5、保持中心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腐、防霉变处理。

  综合文秘岗位责任:

  1、负责中心行政综合事务处理,督办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

  落实;

  2、负责中心公文起草、收发、运转和定期归档工作;

  3、办理中心工作人员人事、工资、福利、职称事项;

  4、组织中心职工大会、主任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

  5、负责中心党团工会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

  6、建立中心人员基本情况档案、财产使用管理台账;

  7、做好办公用品、油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按定量标准保证车辆用油,保证中心工作不受影响;

  8、定时检查水、电、暖设备,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理;

  9、根据工作生活需要,及时做好各种劳保、福利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安排值(带)班工作,按月汇总值(带)班记录;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设置

  房地产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设置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

  冬季为周一至周五的08:30-17:0 0每天中午11:30-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夏季为周一至周六的08:00-17:00每天中午11:30-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 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法定节假日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 勤

  (一)现场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工程部备案。

  (二)现场项目部对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综合部,

  (三)考勤统计是本部对员工考核及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勤必须有医院病假条,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四) 本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本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在公司oa网站报批

  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

  (一)员工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应着工装,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

  (一)本部门负责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后及时汇报、果断处理。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

  (一)电脑、打印机、本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但必须注意节约。

  (二)电话是联系工作的重要工具,禁止利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聊天。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导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每月利用一定时间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及本部有权追究责任。

  八、岗位设置

  工程部现有编制岗位: 1、工程部经理一人;2、专业工程师(兼职)一人

  3、综合业务主办一人;4、报建业务主办一人

  工程部待编补充岗位: 1、工程技术员; 2、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