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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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各系、部、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保卫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要求如下:

  1、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

  4、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保卫处)申请“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对单位领导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严重的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安全员每日必须进行防火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并有安全员签字。

  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各单位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重点是防火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篇2: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雅苑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社区义务巡查员,每天对社区进行消防巡查。

  二、社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

  三、对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在巡查过程中督促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篇3: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每日巡查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室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正常;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每月巡查内容:

  (1)消防栓、消防龙带、消防水喉(盘管)是否完好

  (2)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

  (3)消防灭火(喷淋)系统、火灾探测器运转是否正常

  (4)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启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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