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停车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停车场管理,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和行车秩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
3.2车场主管负责组织实施停车场管理制度。
4规定
4.1大厦停车场实行24小时收费停放制度,分别采取计时和长租收费方法,车主应按有关收费标准或相应车位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应费用,并按照有关流程办理长租停放手续。
4.2车主应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停车证(条)、识别卡进出停车场,并应遵守停车证、识别卡的保管、使用规定。
4.3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指示标志和标线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逆行,并应服从车管人员的指挥,保持车场行车道、出入口畅通。
4.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区域的车位内并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主应将车门、车窗锁好,并应随身带走驾驶室内贵重物品。
4.5凡超高、超重、大型车辆不得驶入地下停车场,并不得在停车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及动用明火。
4.6车主应爱护和维护停车场的设施和环境,并应按照停车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在停车场内修车、练车、洗车及加油,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4.7凡停放于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车辆保险费用,并应将长期签约停放车辆的保险单、行驶证等复印件提交管理处备案。
4.8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其他规定。
5相关文件
5.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无
篇2:停车场职权监管制度
停车场职权监管制度
停车场主任
职权:
车场主任直接受总经理的领导,按上级指示对车场工作进行监管,处理客人投诉及车场一般事务,并负责做月票。根据管理处给予的授权,可使用电脑系统中的主管级功能处理电脑收银机之有关项目,监管收费报帐,处理日常管理事务。掌管收银机锁匙及出入口闸机锁匙。
收银员职权:
监管闭路电视系统,按要求向泊车客人收取停车费,按正常程序逐班交接,可使用收银机及电脑系统操作员功能。
手动起闸的权限:
手动起闸只能在应付突发事件时使用(详见车场应急措施),使用手动起闸后应在记录本上记录起闸事由及起闸时间,并须保安员与收银员签名确认。
临时免费时钟票的监管:
临时免费时钟票必须有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书面明确指示方能执行。由收款员操作,主任级以上人员在记录本上记录免费时钟票的资料(如车票号、电脑编号、起始时间等),并将上级书面指示附在记事本上,待财务部核数人员核查。
月票的监管:
月票由管理处根据业主发出之通知,按要求由停车场主任负责制作,所有月票卡及时钟卡由财务部保管,按实用数量发出,用完后收回废票。
篇3: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职工、病人停车之需要,我们提供三处免费停车场。
2、本院负责维护停车场秩序,调配停车泊位,但不负责车辆等财产的监管,凡车辆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车辆停泊必须严格按院方要求执行,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妨碍其它车辆的停与行,否则将承担违规停车的责任。
4、由于车辆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间区高峰,车辆停泊时间不宜过长。
5、各停车场严禁一切车辆长期滞留,一经发现,将按每日50元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