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车场领班岗位职责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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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上级:安保部保安主管

  直属下级:安保部车场管理员

  1.基本素质要求

  1.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两年以上车场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专业、正规的车场管理培训。

  1.2熟悉车场工作程序,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3坚持原则,能协调、解决、处理一般问题。

  1.4思想过硬,作风正派,遇事冷静,机智沉着。

  2.岗位职责:

  2.1在保安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大厦交通安全行使管理权。

  2.2督导大厦道路泊车、行车的管理,保持大厦内设置的各类消防、安全、交通等标志的完好。

  2.3懂得一般交通管理知识和指挥知识,熟悉大厦内出入口环境,能果断处理大厦内一般交通事宜。

  2.4熟练掌握交通管理电子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能果断处理电子控制系统发生的故障。

  2.5负责收取车辆的停车费,并按时向公司财务室缴纳,不允许多收或少收、甚至不收费等现象的发生。对多收或乱收费据为己有行为的,按公司规定处罚。

  2.6严格执行大厦各项规章制度,对危害大厦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制止或调节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7负责车管员的学习、管理,岗位技能训练和培训,使队伍达到思想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本领过硬,战斗力强。

  2.8充分发挥车管员的积极性,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大厦交通上有创造性。

  2.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2:停车场(库)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有限公司安防作业指导书

  停车场(库)收费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场(库)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深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管理规定(试行)》

  4.1.2《关于加强市机动车辆停车管理的联合通知》

  4.1.3《深圳市机动车辆保安统一收费标准》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固定车位的收费一般按月收费。

  4.2.1.2对于需使用固定车位的业主,管理处应为其办理月卡,业主凭卡进出和使用固定车位。

  4.2.1.3财务内勤每月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

  4.2.2.1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2.2当业主或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2.3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4.2.2.4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午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

  4.3注意事项

  4.3.1车场(库)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车场(库)之固定车位,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5.记录

  无

  6.附件

  无

篇3:停车场(库)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有限公司安防作业指导书

  停车场(库)车辆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库)的设备、设施完好及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整齐有序、畅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卡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3.3带班保安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4.内容

  4.1停车场(库)管理

  停车场(库),实行24小时工作制。

  4.2地下车库

  4.2.1车辆进库

  4.2.1.1指引车辆至车库入口操作器处取卡进库(非自动化设备,保安员要立即发放入库卡开启道闸,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

  4.2.1.2库内保安员发现有车辆进入,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于指定位置(月租车),时租车(或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应停放于车辆临时停放处,不得停放于固定车位。

  4.2.1.3提醒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2巡视

  4.2.2.1巡逻保安员每半小时或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巡逻记录表》(gpi-b-jdwy-06.0-f1)上做好记录,并向当值班长报告。

  4.2.2.2巡逻保安员应定时清点库内车辆的数量,随时和收费亭地面车管员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4.2.2.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要及时责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4.2.2.4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并报当值班长。

  4.2.2.5严禁在车库(车场)内修理车辆或试刹车,不得在车库内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2.6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库内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2.2.7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4.2.3车辆出库:当有车辆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与驾驶员(车主),若有疑问,应先敬礼再礼貌盘问,如果盘问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保安,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如无疑问,须和地面保安对讲联系并告之,以便协助驾驶员打卡出库。

  4.3地面车场

  4.3.1地面车场(或道闸岗、亭)保安员要做好进出车辆的填发卡和登记工作。

  4.3.2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前行,停放于划线位置,确保车辆停

  放整齐。

  4.3.3巡逻保安员应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辆旁闲逛时,应劝其离开,若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记录。

  4.4停车场(库)收费

  4.4.1每天夜班下班前,将停车场设备卫生、岗亭卫生打扫干净。

  4.4.2各班人员严格按车场管理规定,指导车辆凭卡(票)进入,在车辆离开车场时做好收费工作,对临时停放(时租)车辆,按规定标准收费,并收回卡(票),妥善保管。

  4.4.3每天早班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管理处财务部。

  4.4.4对月租持卡车主要核对卡号及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使用自动系统的车场出入口,值班人员应要求司机严格按规定操作。

  4.4.5留意进入车场(库)时车辆情况,发现车辆外观有明显破损迹象或车辆饰件欠缺时,应及时提醒司机(业户),并进行相关记录;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4.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5参考文件

  4.5.1《深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站(场)管理规定》。

  4.5.2《关于加强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联合通告》(试行)。

  4.5.3《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记录

  5.1《车辆出入登记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车辆出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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