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本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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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学校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本

  一、20**年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20**年工作计划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严格按《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办证率达100%。

  (四)以“送爱心、办实事、求实效”为基点,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选择。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做好一年一次的“双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七)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指房屋出租业主的雇工)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双向通报制度。

  三、20**年工作计划的工作思路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大力开展学习和宣传《决定》的活动,领导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果。继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总责,亲自抓。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和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完善体系,为各类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建立健全以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的服务体系,满足育龄群众在生命各阶段中获得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指导和服务,从而动员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提高人们在生育、节育方面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将教职工在生殖保健方面的需求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加大优生优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公民道德、家庭美满、社会公德等知识的宣传,使教职工能自由点击寻找所需的相关知识,满足个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编辑“生殖保健”专刊或计划生育小报。

篇2: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5)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五)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 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 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 发放独生子女费;

  (3) 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 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 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 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 计划生育假期;

  (8) 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 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 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 生育费用自理;

  (2) 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 子女托费自理;

  (4) 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 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 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 行政处分;

  (8) 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 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 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 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十七条 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篇3:医院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医院职工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院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科室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当事人及其科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2、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每对夫妇生育一胎后,及时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选择适宜自己特点和需要的避孕方法,自觉履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

  3、晚婚、晚育假期内奖金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的职工,凭施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根据不同手术享受休假,假期内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5、放置宫内节育器,全休2天(不含手术当天,下同),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出宫内节育器,全休1天;放置药物皮下埋植剂,全休5天,取出药物皮下埋植剂,全休3天;输精管结扎,全休7天;输卵管结扎,全休21天;人工流产(含药流),全休30天;中期引产(含钳刮),全休42天;同时施行两项以上节育手术的,假期不得合并计算,按所施术项目的最长假期休假。但产中、产后施行节育手术的,可按产假另加相应的节育手术假期休假。

  6、对不履行《条例》所规定计划生育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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