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凯发一触即发

1986

  崂山区育才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具体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全员防控能力,有效阻止传染病的传染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崂山区育才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崔仁波

  副总指挥:于志涛 牟斌 郭素萍

  成员: 陈彩彩 王旭凤 郭召军 李红 位文远 张素美 孟继合

  (二)应急小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郭素萍

  成员:王震 侯雷 吴英杰

  职责:1)负责返校应急预案的制定;2)做好校内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对外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社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等。

  2.宣传报道组

  组长:陈彩彩

  成员:张素美 张腾 徐燕成

  职责:负责演练过程拍照及宣传推送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孟继合

  成员:刘百欣 刘裕金 郭学友 亓翠玉

  职责;负责师生校内行走路线引导及疏散

  4.疫情应急处置组

  组长:牟斌

  成员:郭素萍 陈彩彩 王旭凤 郭召军 李红

  职责:1)成员负责第一时间反馈体温异常等疫情信息,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2)负责第一时间隔离体温异常人员及与体温异常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并登记信息;3)领导小组负责第一时间核认信息,向区防疫及教体局上报信息。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盛国栋 位文远

  组员:于立英 刘帅 保安人员

  职责:保障疫情期间所有防控物资的配备。

  6.隔离室观察人员:赵慧

  职责:1)负责监控晨午检学生体温测量;2)隔离室观察、判断身体异样师生。

  二、疫情监测和日常处置

  (一)学校日常疫情监测

  1.开学前的疫情监测。要求所有师生员工于开学前 14 天返回学校驻地,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学校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所有师生开学前连续14天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填写《崂山区育才学校师生健康台账》,开学第一天学生的健康台账由班长收齐交到卫生室,教师健康台账由各级部收齐交到办公室。开学前一天各班级收齐学生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码截图,办公室收齐教职员工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码截图,逐个查验,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对未返校的师生,学生及家长有出国经历、有国内中高风险区的旅居史接触史等新三类人员,密切关注健康情况,做好情况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开学后的疫情监测。通过学校入校前师生体温监测、上报健康码、晨午晚检症状监测、以家庭为单位的新三类人员等情况统计、各校内场所体温监测情况进行疫情监测。

  (二)师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1.学校中发生急症患者,第一责任人(联系校医)实施抢救,立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转运定点联系医院治疗。

  2.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发现体温超过37.3℃或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应由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留观点,确认规范佩戴口罩。学校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1)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或者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主任—牟斌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学校拨打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病因跟踪。

  (2)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主任—学生发展中心郭素萍副校长—牟斌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醒家长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病因跟踪。

  (3)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由驻校医生就地处置,密切观察,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病因跟踪。

  3.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32-66711391)。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 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前期由驻点医务人员,后期由校医或学校联络人拨打医疗组值班电话0532-66711391,由医疗组联系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予以诊治。

  4.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有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若确诊其他传染病,需要进行相应治疗,隔离至痊愈且满足相应传染病隔离时限再返校。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三、启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当疾控组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学校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立即启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一)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

  (二)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要求,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做好密切接触者转运。将密切接触师生安置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因为核酸检测大约需要八个小时才能出结果,若需要其他密切接触学生在校滞留,需做好和家长的沟通以及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后勤组,做好学校安保和消杀工作。

  (三)环境清洁消毒。做好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过的场所,如家庭、校内场所、转运工具等的消毒处置。

  (四)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群防群控,及时为师生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如师生出现心理不适或情绪困扰,由学校心理辅导室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或拨打崂山区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0532-88901500),进行线上心理健康咨询。

  (五)封锁学校。根据疫情特点,科学研判,及时提出区域封锁建议,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行封闭管控,封锁区域实行停工停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保障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对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夯实责。

  (二)加强部门联控。与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保持联动机制,遇有学校发生疫情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确保疫情得到迅速处置。

  五、全校教职工及学生排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学生:

  1.开学前:郭素萍13853260650 通过班主任向全体家长、学生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学生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填写健康台账,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健康码情况、体温、是否为新三类人员等有无可疑情况。

  2.开学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学生入校时,在校门口由值班领导、值班老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前或午休前,由本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完成)——体温正常上课、上岗。

  体温出现≥37.3℃等不适情况

  (1)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或者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主任—学生发展中心郭素萍副校长—牟斌副校长--崔仁波校长。由学校拨打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病因跟踪。

  (2)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主任—学生发展中心郭素萍副校长—牟斌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醒家长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病因跟踪。

  (3) 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由驻校医生就地处置,密切观察,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病因跟踪。

  教职员工:

  1.开学前:牟斌向全体教职员工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教职员工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钉钉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开学后:体温正常无不适教职员工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各办公室室长和后勤、食堂负责人员完成)——体温正常上课、上岗。

  3.开学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赵13730952782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牟斌15706390777,牟斌15706390777,校医赵慧13730952782做好病因跟踪。

  后勤人员:

  1.上班前:位文远15726398667向全体后勤人员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后勤人员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微信群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上班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后勤人员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位文远15726398667已排查无新冠肺炎病史及接触)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上岗——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李连刚完成)——体温正常上岗。

  3.上班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赵13730952782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位文远15726398667,位文远15726398667上报牟斌副校长,校医赵慧13730952782做好病因跟踪。

  餐厅人员:

  1.上班前:高楠楠18505321983向全体餐厅人员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餐厅人员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微信群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上班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后勤人员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上岗——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高楠楠18505321983完成)——体温正常上岗。

  3.开学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赵13730952782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高楠楠18505321983,高楠楠18505321983上报吕雪峰18363969362,吕雪峰18363969362上报牟斌副校长,校医赵慧13730952782做好病因跟踪。

  因公事需进校外来人员:

  1.出示健康码--保安测体温——体温正常——详细登记来访者个人信息——放行

  2. 保安测体温——体温异常——禁止通行

  崂山区育才学校

  20**年8月15日

篇2: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详情

  1.卡口管理

  1.1卡口设置

  1.1.1 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出入口,所有出入口处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卡口,卡口按照《福田区住宅小区卡口防疫规范》进行标准化管理。在管控严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出入口。

  1.1.2 卡口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并设置卡口组长,日间至少配备2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着装整洁,全时佩戴口罩、手套。

  1.1.3 每个卡口至少配备1个红外体温探测仪。

  1.1.4 每个卡口应在入口外侧通风处设立临时观察点(或隔离区),主要用于临时隔离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临时观察点应配备足够的免洗洗手液或75%乙醇消毒液,并实行封闭管理,进行常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和逗留。

  1.2宣传标识

  1.2.1卡口按照《福田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配备》进行标识和宣传。

  1.2.2 公示封闭式管理、出入须知、社区工作小组和社区“三人小组”联系电话。

  1.2.3 在合适位置悬挂防疫口号,张贴“十个一律”防疫措施、安全防护资料、返深人员“自主申报”方式等海报,利用广播循环播放防疫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不造谣、不传谣。

  1.2.4 对“临时观察点”、快递和外卖非接触交货点要进行标识。

  1.3体温检测

  1.3.1 对所有进出人员(含车载人员)实施双向体温检测。

  1.3.2 对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将其带至临时观察点,登记其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并立即向社区报告。

  1.4车辆检测

  1.4.1 加强对进出车辆的检查,原则上实行不下车检测,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均须检测到位。

  1.4.2 对新近返深住户的车辆后尾箱进行检查,防止藏匿人员进入小区。

  1.5值守引导

  1.5.1 卡口值守人员须引导进入人员、车辆通过“i 深圳”(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自主申报个人信息,并查验信息申报系统认证图码或出入证。

  1.5.2 对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引导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实行无接触配送、交接。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在小区门口安装雨棚,便于快递、外卖有序存放。

  1.5.3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包括但不限于访客、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特殊情况经住户同意进入的要做好登记备案。在管控严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适当放开来客来访管理。

  1.6重点防控

  1.6.1 对重点疫区来深人员采取“关口前移”的服务管理措施。

  1.6.2 卡口应对返深来深人员的身份、旅行史和人员接触等防疫信息依法进行必要询问和甄别。可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提供的疫情地区扫码查询助手,要求返深住户扫码,核实其是否瞒报疫区行程。

  1.6.3 发现从重点疫区返深来深人员,要求其人员和行李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并第一时间致电社区“三人小组”,由社区“三人小组”核实信息后将人员引导至相应的“健康驿站”入住,再由对口医院免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阳性者,由区卫健局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检测结果呈阴性者,有居家隔离条件的需居家隔离14日,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在“健康驿站”集中隔离14日,并报社区“三人小组”。

  2.楼栋管理

  2.1宣传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住宅小区楼栋口张贴小区疫情防控播报、本楼栋消杀情况公示、安全防护宣传资料、疫情防控监督电话等资料,楼栋电梯间播放防疫宣传视频。同时,应通过小区业主群、微信群等渠道推送每日官方信息、疫情播报。

  2.2楼栋口电梯消杀

  2.2.1 电梯轿厢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不少于4次,并做好消毒记录。电梯轿厢通风系统应处于常开状态,并确保正常使用。

  2.2.2 电梯按键、轿厢扶手、轿厢壁等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或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进行擦拭不少于4次,轿厢壁和电梯门的擦拭高度不少于1.6米。电梯厅、电梯轿厢内外的控制面板(按键)可贴膜保护,可每2小时在保护膜上喷洒酒精消毒,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2.2.3 在大堂电梯门口和轿厢内外张贴告示,提醒乘客乘坐电梯时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身体皮肤直接接触按键;在乘坐电梯时,即使无其他乘客同时乘坐电梯,也勿取下口罩。

  2.2.4 电梯维保维修后,应先对电梯轿厢内及相应的外呼部位进行消毒后再投入使用;维修现场有维修材料要处理的,应先消毒再收纳;纸质维修维保单的填写与确认不紧急的可后补,必须签字确认的,双方都应佩戴手套填写、交接。

  2.2.5 有疫情病例的建筑,所有电梯轿厢、井道、层站和电梯机房,应全面消毒后再使用。

  2.3楼栋场所通风

  2.3.1 住宅小区居住、办公楼栋如有窗户和通风装置,须保持开启,保证自然通风。

  2.3.2 如属于较为密闭场所,原则上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建议新风量调整到≥20(m3/h·人),或在居住、办公区域内安装和开启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通风装置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2.4公共区域消杀

  2.4.1 楼栋大堂、走廊、停车场、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管理,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不少于4次。

  2.4.2 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应每天清理、收集垃圾不少于2次。对垃圾量大的收集点,要随满随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1次,并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消毒液消毒一次。

  2.4.3 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应内设塑料袋,避免废弃口罩投放时与容器直接接触。废弃口罩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规定交运处理。

  2.4.4 减少化粪池清掏作业。疫情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化粪池清掏作业,确有必要清掏的,现场工作人员需在原有操作规范的基础上,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医用防护口罩,穿戴防护服、鞋套,清理完成后快速将现场清理干净,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消毒液或75%酒精消毒。

  2.4.5 疫情期间应对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应立即维修。应加强对小区住户卫生间清洁消毒的提醒,即居民卫生间地漏口非排水时用盖子遮挡,并每周一次将一杯清水(约500ml)倒进排水口,然后倒入有效氯浓度为2500mg/l的消毒液10ml(一茶匙),30分钟后再倒入一杯清水。排水沟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

  2.5群聚性活动管控

  2.5.1 疫情期间,应关闭小区会所、图书馆、棋牌室、老人活动室、儿童活动室等非居民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停止举办一切群众聚集性活动。

  2.5.2 小区居民装饰装修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等需要急修的或其他特殊情况,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2.5.3 物业服务企业应引导居民在小区活动、丢垃圾时一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在小区随意走动、聚集聊天。

  2.6小区商铺(户)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福田区物业管理区域商铺(户)复工“五必查”》要求,每日对管理区域内的商铺(户)进行巡查,督促已报备开业场所张贴防疫公告,落实防护措施;未落实“五必查”要求的,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督促整改。

  3. 隔离管理

  3.1严格精准管控

  3.1.1 住宅小区出现居家隔离和整体隔离情况时,应分别按照《福田区关于落实<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版)>的实施细则》(福肺炎防控办〔20**〕6号)和《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所在住宅楼单元整体隔离工作指引(试行)》(福肺炎防控办〔20**〕12号),严格精准管控隔离医学观察对象。

  3.1.2 在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所在街道、社区应统筹指导并联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区疫情防控社区小区组“织网行动”“联防行动”工作指引(福肺炎防控办〔20**〕11号)落实隔离措施。

  3.2细化隔离措施

  3.2.1 对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返抵深人员,具有与其他住户隔离的居住、生活条件,即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且目前无其他人居住,应居家隔离14天,避免家庭成员和一起生活人员的互相传播感染。

  3.2.2 除上述情况外,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返抵深人员,由街道或其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集中隔离。包括:与他人合租套间或单间住所的;虽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但已有其他家庭成员等居住的;住集体宿舍,或在深暂无住所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集中隔离)。

  3.2.3 非疫情高发地区、非密切接触者的返抵深人员,若其自有住房或所租住房已有他人居家隔离,在他人隔离期限未满前,不得回原住所居住,由本人另行解决短暂居住问题,街道、社区应提供协助。

  3.2.4 市外返抵深人员住处所在楼栋单元若已进行整体隔离管理,除按3.2.1、3.2.2条规定需要集中隔离或按3.2.3条规定不能回住所的人员之外,应允其进入住所居住。其中,属于非疫情高发地区、非密切接触者的返抵深人员,其居家隔离解除时间与同单元其他住户相同;属于疫情高发地区的返抵深人员,其居家隔离时间为14天,从返抵深之日起计算。

  3.2.5 已居家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送至指定医院,一起生活的其他成员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继续实行居家隔离,满14天后方可解除隔离。

  3.2.6 加强对返抵深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社区小区广告、电子屏、宣传栏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对非疫情高发地区的返抵深人员,应要求其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除上下班和特殊情况外不外出。

  3.3做好服务保障

  3.3.1 在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所在街道、社区应统筹指导并联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区疫情防控社区小区组“暖心行动”“安心行动”工作指引(福肺炎防控办〔20**〕11号)做好服务保障。

  3.3.2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隔离对象生活物品的配送、垃圾回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配发专袋、设置专桶、专人收集、专车运输、专门处理的“五化”要求处置,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上门收集垃圾、进行消杀后交运无害化处理。

  3.4加强协调配合

  3.4.1 社区工作小组应将需居家隔离和整体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楼栋、楼层、隔离时间和措施等必要的信息通报给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3.4.2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加入、密切配合社区工作小组、监督服务小组,张贴隔离宣传资料、安装技防设备等,共同监督隔离对象遵守隔离要求、掌握其行踪并及时向社区工作小组汇报。

  3.5重视消防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居家隔离家庭、整体隔离单元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防疫规范和安全管理“两不误”。

  4. 内控管理

  4.1加强组织领导

  4.1.1 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社区统一安排和调度指挥,将小区疫情防控纳入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

  4.1.2 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公司级别疫情防控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在管物业项目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项目应成立应急小组,由物业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制定防疫应急处置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联络机制。

  4.1.3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工作人员有摘掉口罩、扎堆等情况,应及时提醒、制止、纠正。

  4.2员工培训及防护

  4.2.1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内部员工的疫情知识培训和自我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工作人员应随时进行手部清洁,作业前、作业后及污染时均需使用消毒洗手液。

  4.2.2 高频次接触人流的岗位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并与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摘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有条件的应佩戴护目镜。

  4.3员工身体检查

  4.3.1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身体检查,建立员工体温测量登记册,每日对员工体温测量2次并登记。员工体温≥37.3℃的应立即停岗隔离观察,并及时上报社区“三人小组”。

  4.3.2 物业服务企业对在重点疫情地区停留过的员工、与疫情地区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的信息应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同时做好登记、追踪等工作,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4做好物资储备

  4.4.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项目情况配备基本消毒药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消毒洗手液)及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并按至少5-7天的用量提前储备,储备量多预留10%;项目还应配备防控器具(包括测温设备、喷壶、防护服、护目镜、防护胶鞋等)。

  4.4.2 防控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同时应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台账,每日统计管理区域内防疫物资库存数量并按需定期补充,确保满足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费用,应做好登记。

  4.4.3 物业服务企业应拓宽采购渠道,多渠道、多方式筹集物资,必要时可向小区业主请求帮助,确实存在物资短缺的,应及时向社区报告。采购物资时应确保渠道的合法性,采购的物资应符合国家标准。

  5. 达标机制

  5.1达标评定

  5.1.1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本工作标准制定达标评分细则。本评分细则实行100分制,以app形式评分。其中,若小区出现未主动排查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的,1例扣10分,上不封顶;如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酌情扣分。

  5.1.2 各住宅小区应根据评分细则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工作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5.1.3 区社区小区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达标评定,原则上每月2次。

  5.1.4 各住宅小区达标评定情况将在全区通报,达标评分将作为对街道、社区防疫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5.2奖励措施

  5.2.1 对防疫工作落实比较到位、成效比较突出,且评分达到80分(含)以上的定为“达标”等次。

  5.2.2 经综合评定前5%左右的住宅小区,由区住建局进行补助和奖励,在区政府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0.5元/㎡的奖励。

  5.3工作追责

  5.3.1 对因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消极应付、情况不清、底数不明,自查自纠弄虚作假,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不良影响、被市有关部门通报的物业小区,或达标评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定为“不达标”等次。

  5.3.2 经综合评定为“不达标”的,由区住建局对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出相应处理。首次“不达标”的,约谈督办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两次“不达标”的,将该住宅小区纳入重点关注对象,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驻点整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

  6. 特殊处理

  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按上述要求落实。

篇3:常州市物业企业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

  常州市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

  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各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日趋严峻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在我市发生,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意识弦”,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物业服务区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针对性应急措施,必须保持项目经理24小时手机畅通。

  二、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要及早储备防疫物资,务必做好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仪等各种疫情防控物资的购买和储备工作,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控物资充足。

  三、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常返常人员等风险人群信息排查,在各小区出入口张贴高中风险地区名单,并及时更新;加强区域内车辆进出管理、人员来访扫码测温、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设备消毒通风、公共用品管理、卫生管理及隔离人员的服务保障等各项防控工作,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暂停区域内的各类集会活动,减少人员聚集;时刻关注政府发布的疫情动态,发现疫情或异常情况及时向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配合居委会、社区街道对入境来常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社区的人员做好管理上的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的管控力度,做好相应防疫工作。

  四、做好员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疫情的最有效手段,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构筑从业人员免疫屏障。

  五、加强员工防护意识,做好员工保护工作。保障一线员工的防控物品到位,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关注员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减少办公区域人员聚集,尽量通过网络手段召开工作会议,督促在岗人员佩戴口罩,落实扫码测温进出要求,切实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和防疫培训,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措施,实现管理闭环。

  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和app、宣传栏等传播媒介,科学宣传政府发布的疫情通报和防控要求,及时转发权威信息,增强业主对疫情的正确认识和防护意识,积极引导业主尽量少聚会、少聚集,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守牢自己的阵地;要压实责任,保证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有力,落实见底;要强化监督机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大力弘扬“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我市广大业主生命安全筑起牢固的屏障,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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