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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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 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 年版)。

  6.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 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篇2:第一医院普通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普通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各科门诊医师、护士上岗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日常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每个诊桌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医务人员诊疗时,每接触一个病人前后均应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当手部有明显血渍、污渍污染时,应严格洗手,每次洗手时间不少于15秒。

  三、每个诊室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洗手图,配备清洁剂、干手物品或者设施。

  四、门诊大厅应设置预检分诊处,病人体温≥38℃以上者应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体温计用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浸泡消毒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血压计袖带保持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血压计外壳、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75%酒精擦拭消毒。

  六、消毒液均应注明开启日期,有效期内使用,小瓶复合碘、酒精消毒液每三天更换1次,大瓶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速干手消毒剂每月更换一次,无菌蒸馏水每天更换一次。

  七、治疗盘每日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周消毒一次;压脉带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处置。

  八、室内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温度允许时持续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九、诊室、治疗室、走廊、卫生间的拖把要分别使用,有专用标记,地面要湿式清扫,被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地面要用1000mg-2000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min后擦拭。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用后拖把清洗悬挂晾干,定期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干燥保存。

  十、诊室桌子、椅子、凳子、门把手、水龙头、门窗、用清洁的湿抹布,每天擦拭,一桌一抹布,当表面受到病源菌的污染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用后抹布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悬挂晾干,干燥保存。

  十一、医疗废物处置符合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要分别放置不同颜色的袋内,外贴专用标签,并填写好科室、分类,由专人收集、运送。

  十二、下班后认真洗手,更换衣物。

篇3:第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预防各项规程。

  2、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留长甲、不戴手饰,操作时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入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换鞋戴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

  3、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须引导至感染科门诊就诊,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按规定网络直报疫情。

  4、重点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消毒隔离制度。要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标识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认真洗手。接触传染病人后用消毒液洗手。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断治疗用物(器材、器械、敷料等)均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牙垫等均须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采用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原则进行消毒灭菌。未经严格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不得使用到病人身上。每月对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测。

  7、注射、治疗时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开启的无菌溶液必须在24h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8、碘酒、酒精、碘伏等消毒灭菌剂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2次。

  9、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洗婴室、icu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每月一次物表及空气的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

  10、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配餐间、病房、厕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帚、抹布等),标志明显,分别清洗,分区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1、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消毒液浸泡,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出院后终末处理备用,住院期间每周消毒一次。

  12、普通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床单位或病房按病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3、换下的脏被服放入污衣袋内,有脓血、体液的应置于防水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14、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各类衣物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洗消毒制度。

  15、严格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每批购置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规定,并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及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垃圾、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医疗废物,密封回收,统一销毁。传染病人的体液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实验室菌种、毒种必须灭菌,无害化处理。

  17、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污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生活用具、房间严格消毒处理,敷料焚烧。

  18、做好医院污水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有经培训的专人负责,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19、凡手术、分娩、血液透析、导管介入检查治疗之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hbsag、抗-hcv、hcv、hiv等项目检查,对结果阳性者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20、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发出。

  21、救护车辆及担架运送传染病人及尸体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22、医务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经常向病人进行各项卫生制度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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