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夜班查房记录书写要求(3)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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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夜班查房记录书写要求(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值班医师夜班查房记录”的书写,督促值班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以下要求:

  一、值班医师夜班查房记录应由当天一线值班医师完成,完成后二线医师必须审阅签字。

  二、书写“值班医师夜班查房记录”前,必须由二线值班医师负责带领一线值班医师及相关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巡视病区所有病人。

  三、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应有病人数、实有病人数、其他(原因及落实情况),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病人及术后病人的基本信息及值班期间注意事项。

  四、如采取白班、夜班值班制,夜班值班医师可不写夜班查房记录,但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带领相关人员巡视病区所有病人。

篇2:医院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  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1、 总经理、院长、副院长(至少每次有一人参加)每月进行二次医疗行政查房,由行政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经营部等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医疗行政查房重点是检查临床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同时要听取意见。

  3、医疗行政查房中注意协调临床科室之间、临床与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并实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科室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4、医疗行政查房每次查至少5-6个病房,时间由人事行政部做好安排。

篇3:中心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某中心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1、三级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对科内c、d型病例、病重、病危、三四类手术病例等每周查房1-2次,病情特殊变化随时查房。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二级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管辖的经治医师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病危、病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拟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拟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一级医师(非责任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对自己所管的病人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出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及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时,责任及非责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非责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诊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资料,各项检查报告单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作出病情分析,并对下一步的检查、治疗做出具体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

  7、上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重视下级医护人员意见,同时又要集中,对病人的诊疗问题,经讨论后意见不统一时应按上级医师的意见执行。

  8、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三级医师)要建立查房工作手册。重点记录每周查房的情况和日常指导、处理危重、疑难病人的情况;每周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年终作为考核三级医师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9、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月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0、医务科不定期进行全院性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评价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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