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工作内部稽核办法
为加强会计工作管理,保证会计核算和各类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按照国务院《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制定本办法。
一、稽核人员与职责
财会部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对单位会计稽核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现金与银行的付款原始凭证。先由出纳人员审查、经办人是否签名,用途是否写明,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出纳员才可付款。
2、收付款记帐凭证会计填制,稽核人员复核后,记帐人员予以记帐。
3、会计报表由财务负责人稽核。
二、内部稽核范围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资产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
4、专用开支。
5、收入、利润。
6、其他。
三、稽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审核财务收支计划,各指标和计算是否正确,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复核会计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复核会计报表中是否符合规定的编报要求。
稽核人员对其审核、复核并签字的计划、收支、凭证、帐簿、报表负责。
3、出纳人员不得兼职稽核工作
四、内部稽核方法
1、会计凭证的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日期、用途、金额、盖章、字迹等项目,对不合法、不真实、不符合经济性质要求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办理,对内容填制不全的,要通知经办人员在期限内补齐手续,对于弄虚作假,有作弊行为的各类凭证,在拒绝办理的同时要上报领导。
2、记帐凭证的审核,主要审核记帐凭证的种类、日期、编号、摘要、会计科目、对应关系、附件、金额、签章等项目。
记账凭证是记账的依据,如发现填制不规范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以确保账薄记录的正确性。
3、帐簿的审核
应定期与不定期稽核,其他帐簿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抽查,确保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在复核中发现问题,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及时予以更正。
4、会计报表的审核
审核新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种类、格式、报表中要求填列的项目是否填齐全。
各种会计报表的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各项经济指标计算和表列项目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逐项查清落实,及时处理。
篇2: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公司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成本核算制度,是否按标准执行,正确核算成本,严格划清成本界限。
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稽核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可随时对报表、明细帐进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帐目清楚明确,据实回答。
5、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审核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帐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更正。
二、会计凭证稽核
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业经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复核、签章。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
⑴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签字证明。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单位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⑶凡须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
⑷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是否为发票正本或税务机关认定的报销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遗失,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的,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业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
⑸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接受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及经手人签章,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⑹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记帐凭证
⑴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须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帐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帐凭证上注明。
⑵记帐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代码是否前后一致,借贷方向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
⑷记帐凭证的制单、复核、会计主管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有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是否加盖收付讫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
⑸对调整帐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帐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
三、总帐及报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帐、明细帐,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管人员是否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四、财产物资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帐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帐、小金库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如有未达帐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帐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2、稽核人员应定期参与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帐务处理。
五、会计档案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检查会计档案是否专人管理、专地保管,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
六、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
合同,对贷款银行、币种、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2、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
2、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篇3:m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m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1.目的:为了正确行使会计监督,确保资本所有者的的财产安全、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3.1事前稽核:即事前审核公司所编制的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具体审核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稽核后提出改进意见。
3.2事中稽核:稽核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查验收支是否符合计划、预算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规定处理。
3.3经常稽核:要经常对所有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稽核。
4.稽核工作职责分工
4.1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费用预算、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稽核。
4.2各岗位财务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薄、报表的日常稽核。
4.3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日常稽核。
4.4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凭证、帐薄、报表进行复查稽核。
5.稽核工作基本方法
5.1原始凭证的稽核
5.1.1形式上,稽核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增值税及各种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1.2内容上,稽核原始凭证列示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
5.1.3在稽核过程中,若发现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一般情况请经办人补办手续,如弄虚作假,应报请领导处理。
5.2记帐凭证的稽核
5.2.1形式上,稽核填制日期、会计科目、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借贷金额及制单人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2.2内容上,稽核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是否一致,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5.2.3记帐凭证稽核合格后,即可作为登记帐薄的依据。
5.3会计帐薄的稽核
5.3.1稽核会计帐薄是否按照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设置;
5.3.2稽核是否按记帐规则登记帐薄;
5.3.3稽核是否按序时要求登记日记帐;
5.3.4稽核是否按规定按时结帐、对帐,帐帐、帐证、帐实是否相符。
5.4会计报表稽核
5.4.1形式上,稽核会计报表封面的填写和签章是否齐全,应报送的种类是否齐全;
5.4.2数字上,稽核年初数与上年数是否一致,本年发生数是否以会计帐薄为依据,表与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正确,应具有平衡关系的报表是否平衡;
5.4.3内容上,稽核资金及其运用是否合理,利润形成及其分配是否合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真实等,报表项目填列是否齐全。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6.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